“零就业家庭”将获援助
2008-05-15 06:33:36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昨天,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就“城乡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工作出台了措施。
劳动保障部门首先明确何为“零就业家庭”: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2人以上(含2人)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是指农业富余劳动力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富余劳动力均未实现转移就业的家庭。
在城镇,对援助就业对象不挑不拣的,两个工作日内援助上岗,并在一个季度内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且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脱贫一户。在农村,帮助每户“零转移家庭”至少有一名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逐步改善其贫困状况,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服务机制。“城镇零就业家庭”确保援助一户、稳定一户;自谋职业的,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协助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帮助申请小额贷款,享受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因病等特殊情况致贫的,与工会、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使家庭生活状况不断改善。“农村零转移家庭”要加强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通过开展订单式、援助式、输出式等培训,以培训促转移。对 “零转移家庭”子女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等,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重点发放对象,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王卫庭)
劳动保障部门首先明确何为“零就业家庭”: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2人以上(含2人)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是指农业富余劳动力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富余劳动力均未实现转移就业的家庭。
在城镇,对援助就业对象不挑不拣的,两个工作日内援助上岗,并在一个季度内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且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脱贫一户。在农村,帮助每户“零转移家庭”至少有一名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逐步改善其贫困状况,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服务机制。“城镇零就业家庭”确保援助一户、稳定一户;自谋职业的,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协助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帮助申请小额贷款,享受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因病等特殊情况致贫的,与工会、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使家庭生活状况不断改善。“农村零转移家庭”要加强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通过开展订单式、援助式、输出式等培训,以培训促转移。对 “零转移家庭”子女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等,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重点发放对象,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王卫庭)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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