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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困生可申请就业援助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南京籍特困家庭毕业生可向政府申请就业援助,对于接收首次就业的南京市困难家庭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政府将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补贴。

  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2008届南京籍困难家庭毕业生,可凭南京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发放并于2008年审核有效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毕业生所在学校发放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在校学习成绩和个人求职简历,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吕 妍)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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