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警惕纠纷变成刑事案件
2007-07-14 07:17:16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7月13日,省司法厅公布第二季度社会矛盾纠纷情况的排查分析报告显示,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四类矛盾纠纷位居前列,而一些传统型纠纷如处置不当极易由“民”转“刑”,引发刑事案件。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新民介绍,今年二季度,全省受理社会矛盾纠纷总量有所增长,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四类矛盾纠纷位居前列,环境污染纠纷、医患纠纷、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涉及农民工等新型纠纷有所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和宅基地等传统型纠纷如处置不当容易产生“民转刑”,并影响基层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引发的新时期矛盾纠纷容易产生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劳动争议、医患、农民工、赔偿、合同等纠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调处不当,容易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基层的和谐稳定。 (朱凤达 朱昕磊)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新民介绍,今年二季度,全省受理社会矛盾纠纷总量有所增长,婚姻家庭、邻里、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四类矛盾纠纷位居前列,环境污染纠纷、医患纠纷、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涉及农民工等新型纠纷有所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和宅基地等传统型纠纷如处置不当容易产生“民转刑”,并影响基层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引发的新时期矛盾纠纷容易产生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劳动争议、医患、农民工、赔偿、合同等纠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如调处不当,容易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基层的和谐稳定。 (朱凤达 朱昕磊)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