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三立遗嘱化解两个儿子矛盾
2008-07-02 06:46:16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南京栖霞区一家老年公寓里有一位老太太叫李鹤琴,75岁的她有两个儿子。老人有一处房产,老伴去世后她与大儿子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子中。几年前,李鹤琴突发中风后半身不遂,生活需要人照顾,大儿子于是将母亲送进老年公寓。李鹤琴虽不能行走但神志清楚,考虑到大儿子对自己生活上照料较多,而且没有住房,她于2002年3月托人找到栖霞区公证处,请公证员来到老年公寓。在公证员的面前,老人立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长子继承。
此后几年里,李鹤琴的二儿子经常到老年公寓探望母亲,每次都带上自己的儿子。看到可爱的孙子,老人又有了新想法。2007年,她又请栖霞区公证处公证员来老年公寓,重立一份遗嘱,将名下房产遗留给孙子。老人的大儿子为此心里非常郁闷,两儿为房产闹得不可开交。今年4月,老人终于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再请公证员上门。栖霞区公证处的公证员带着摄像机来到老年公寓,为老人立下的第三份遗嘱现场公证,并录下全过程。这一次,李鹤琴将其名下房产遗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的儿子共同所有,两儿之间的矛盾终得化解。
据公证员介绍,依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遗嘱人所立的数份遗嘱中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届时将依照她第三次立下的公证遗嘱来处理房产的继承分割。(文中人物系化名)
韩顺霞 魏晓昕
此后几年里,李鹤琴的二儿子经常到老年公寓探望母亲,每次都带上自己的儿子。看到可爱的孙子,老人又有了新想法。2007年,她又请栖霞区公证处公证员来老年公寓,重立一份遗嘱,将名下房产遗留给孙子。老人的大儿子为此心里非常郁闷,两儿为房产闹得不可开交。今年4月,老人终于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再请公证员上门。栖霞区公证处的公证员带着摄像机来到老年公寓,为老人立下的第三份遗嘱现场公证,并录下全过程。这一次,李鹤琴将其名下房产遗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的儿子共同所有,两儿之间的矛盾终得化解。
据公证员介绍,依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遗嘱人所立的数份遗嘱中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届时将依照她第三次立下的公证遗嘱来处理房产的继承分割。(文中人物系化名)
韩顺霞 魏晓昕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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