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十类困难人员创业可获补贴
2008-07-03 09:57:06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苏州市近日起对10类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以进一步鼓励、扶持市民创业。
创业补贴享受对象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纯农户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同时,无单位就业经历、经创业培训合格初次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也被纳为资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后领取营业执照,所办实体正常经营,已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的,即可前往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领取2000元创业补贴。(潘朝晖)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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