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给职工涨多少工资要上报政府
2008-05-08 09:38:51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5月7日,南京市出台意见,要求企业务必将当年的工资指导线执行情况于5月底前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该市还要求,所填的备案表必须经过企业职代会的签字同意。对于未建工会的中小企业,则要求其在行业协会指导下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职工工资增长机制。(黄红芳)
编辑: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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