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2007年法院十大案例
2007-12-30 00:15:48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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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即将过去。回放一年来我们报道的南京政法新闻,其中许多案例颇富启迪。这里我们选出10个比较典型的法院案例,其中有可爱的,有可恨的;有让您开怀的,有让您思索的,编列于此,仅供品鉴。明年,“拍案”版将继续为您提供精彩案例,敬请关注。
1、婚宴烦恼
沙虾冒充基围虾赔一倍
2007年1月20日,朱军在南京一五星级酒店举办婚宴。41桌酒席、耗资近10万、高朋满座,应该让宾主都感满意。但事与愿违,婚宴却因一份基围虾闹得很不愉快,最后新郎和酒店对簿公堂。酒宴进行中,一份白灼基围虾端上了餐桌,但有几位宾客认为根本不是基围虾,而是价格低得多的沙虾。新郎认为酒店用沙虾冒充基围虾,而酒店则认为就是基围虾。双方僵持不下,新郎于是拒付6.3万元剩余婚宴款,酒店将新郎告上法院。新郎随后提起反诉,主张酒店构成消费欺诈应双倍赔偿基围虾款。4月28日上午,鼓楼法院就这起我国首例沙虾和基围虾之争作出一审判决:新郎支付余款;酒店构成消费欺诈赔偿新郎41份基围虾一倍的款项,共1.4万余元。
评点:判决结果应该说是让人欢欣鼓舞的,也有助于增强我们的鉴别力和自我保护力。但沙虾和基围虾好辨认,防盗门和防撬门就难区分了。
2、开发商伎俩
楼盘防撬门冒充防盗门
南京一小区的业主发现开发商给自家安装的是“防撬门”,而购房合同上的约定是“防盗门”,业主要求开发商重新安装“防盗门”未果,于是66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栖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此开发商表示,仅仅是标签贴错了。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商换门。
评点:有时候您再睁大双眼,也难免受骗。这个案子还好,因为防盗门和防撬门还是有区别的,但有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是“入户门”,这你没辙了吧?吃的住的我们都说了,现在来看看购物。现代人购物跟着广告走,而广告中最多的是名人广告。没办法,名人有名人效应嘛。但名人代言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东西。
3、名人广告
郭冬临张铁林做广告遭诉
张铁林和郭冬临大家都知道,一个皇帝扮得像,一个小品演得好,自然找他们做广告的厂商不在少数。他们做了什么广告相信您从电视上也看到了。受他们广告的鼓动,南京李先生买了一袋汰渍洗衣粉,一老太买了参龟固本酒,但他们都发现效果并没有广告中说得那么明显,于是将两位名人告上法庭。白下法院审理认为,从法律上讲,明星与普通人代言广告的注意义务应当等同。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而不是广告代言人。2007年7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
评点:官司虽然输了,但至少给名人们提了个醒。洗衣粉也好,参龟酒也罢,虽说效果不佳,毕竟害处不大,下面的事就麻烦了。
4、甲醛超标
甲醛超标 销售商赔偿
2004年12月,季小姐到江东路一家具城买了组六门橱。但新橱的气味很重,季小姐总感到头昏脑涨,身体乏力,不断感冒,皮肤还有过敏症状。到医院被医生诊断为“过敏性紫癜”。医生还说病与污染源有关系。季小姐认定与新买家具有关,便去找卖家具的交涉,但销售商根本不认可她的说法,让季小姐拿出证据。
2006年8月,季小姐将销售商告上鼓楼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8.53万元。最终,鼓楼法院作出判决,销售商赔偿季小姐2万余元,退还货款11000元。
评点:实际上,毒家具损害我们身体的事很多,只不过没上面的这么严重,但我们要防患于未然。比如可以和销售商签订合同,约定甲醛等气体含量的标准,以及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商品或服务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但也有强势的,下面这位就是。
5、荒诞发票
一次交了103年寻呼费?
2003年,南京一家寻呼台居然给汤民开出了一张服务期到2106年,共计103年、1240个月的“豪华”发票。当时寻呼机服务费是每月35元,这样算下来,这位客户应该缴了43400元。2005年,寻呼台停止了寻呼业务。汤民就来找寻呼台退钱。寻呼台拒绝了,说是电脑打印错误。汤民不服,今年年中将寻呼台告上玄武法庭,要求退费42455元。法院认为,发票中载明服务期到2106年8月17日,但当年寻呼机市场已经萎缩,一次性交纳103年的寻呼服务费显然不合常理。法院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点:这是个百年难遇的荒诞官司,让人匪夷所思。但汤民对他为什么要缴103年的寻呼服务费原因的解释倒是值得一些服务部门好好思考一下:他向营业员抱怨每月缴费太麻烦时,营业员斜着眼睛问他,你能缴多少钱?他一气之下,就缴了103年的。当然这个理由不可信,但很多纠纷是因为一些部门的服务态度太差却是事实。说了这么多现实的具体的事,我们再来“虚拟”一回。
6、虚拟财产
网虫卖“卡密”赚百万
现在有多少人上网不玩游戏的啊?不要看电脑里的东西是虚拟的,不能像白菜一样按质按量计价,但也有人能从中牟利。网游可是造就了很多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但既然有利益,也造就了很多罪犯。南京有几个网虫,发现了个生财之道,用QQ登录腾迅财付通游戏点卡销售网站,利用网络服务器程序漏洞,连续不间断地多次点击“付款”按钮使服务器程序出错,从而骗取游戏卡的密码,再打折在网上销售牟利。到了今年年初,该方法在南京多家网吧传播蔓延。二十多个网虫在2007年头三个月内,以这种方法获利100余万元,成为江苏首例网络虚拟财产诈骗案。南京下关检察院将此案审查起诉至法院,法院也陆续展开审理工作,目前已对其中一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评点:据说网游可以开发智力,这一点没有明确证据,但网游害了很多未成年人我们是历历在目。说这个案子是想让那些沉迷于网游的学生哥学生妹们知道,网络是虚拟的,但牢房是真实的。快回去做作业,少进这些娱乐性场所。说起娱乐场,南京以前有个著名的地方,叫红粉佳人,不过前段时间被查封了。
7、 佳人老赖
“红粉佳人”被查封
红粉佳人在新街口,曾是个有名的娱乐场,租用的是红泥酒店的房子,但佳人长期欠着红泥的大笔租金,为此双方打了多次官司,但问题一直没解决。2007年6月,经南京白下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红粉公司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2007年7月26日,红泥酒店向白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找红粉公司领导人谈话,但佳人拒不还款。2007年9月18日,白下法院执行局强制将公司迁出,公司的100多个门被贴上封条。
评点:还是那句话,官司好判执行难。白下区法院这件事做得好,对付那些“老赖”就应该狠,这种狠是正义的,还有一种狠叫做凶残。下面要说的是凶残的人。
8、车内割喉
恶魔割喉抢劫女教师
2007年1月20日下午,南京某大学的杨老师和丈夫及女儿到南湖路一家超市购物。晚上6点多钟,杨老师一个人从超市出来,在车内等候家人。但家人再看到杨老师的时候,她已死亡,喉咙被残忍地割断了。经现场勘查,警方发现,除部分财物外,杨老师并没有丢失其他东西,也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警方分析,歹徒可能是尾随在杨老师身后,趁她开车门时,同时拉开车子后门,悄无声息地钻进车内行凶。此案在当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4月16日下午,警方获取一条重要线索,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李学林有重大作案嫌疑。18日凌晨,专案人员将李学林抓获。12月18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李学林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学林表示服判不上诉。
评点:遇到这样的恶魔能说什么呢?只能自己小心了。
9、变态老公
太“爱”妻子连杀4人
5月12日晚上9点半左右,南京市栖霞区发生一起凶杀惨案,苏育武将妻子和另三名男子杀害,然后潜逃。南京警方迅速展开侦破工作,调集大批警力,在全市范围内缉查布控。2007年7月2日,逃亡中的苏育武在安徽省合肥某市场盗窃三轮车时,被合肥警方抓获。7月3日凌晨苏育武被押解回南京。震惊南京的“5·12”特大凶杀案终于告破。11月7日,南京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上,苏育武还振振有辞地说,他太爱妻子了。最终,苏育武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评点:对这么残忍的人,我们无话可说,还是让法院说。最后说一件未了的官司,也是本年度著名的官司。
10、 融众房产
“融众案”波澜再起
融众曾是南京一家有名的房地产商。2007年8月2日,融众被发现滞留、挪用购房人房款,房产局给该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融众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已挪用的房款。随后该公司公布了3年还款计划,但是受害业主并不接受。
2007年8月14日,26户购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融众事件”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
9月24日,白下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南京融众和银行、公证处及担保公司都被推上被告席。
10月30日,法院一审做出判决:融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业主购房款;省建行、恒泰担保公司、银佳监理公司、市公证处等在其提供相关服务时,均违反了其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的基本注意义务和特别注意义务,在客观上导致了融众侵害业主合法财产权益的后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月13日,即“15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被告方中,除融众未提出上诉外,银行、担保公司及公证处均提出上诉,其理由,主要是在“融众事件”中他们没有“注意义务”。由于这几方提出上诉,一审判决便不能生效。于是“融众事件”再起波澜。
策划 陈迪晨
记者 杨民仆 吉启雷
1、婚宴烦恼
沙虾冒充基围虾赔一倍
2007年1月20日,朱军在南京一五星级酒店举办婚宴。41桌酒席、耗资近10万、高朋满座,应该让宾主都感满意。但事与愿违,婚宴却因一份基围虾闹得很不愉快,最后新郎和酒店对簿公堂。酒宴进行中,一份白灼基围虾端上了餐桌,但有几位宾客认为根本不是基围虾,而是价格低得多的沙虾。新郎认为酒店用沙虾冒充基围虾,而酒店则认为就是基围虾。双方僵持不下,新郎于是拒付6.3万元剩余婚宴款,酒店将新郎告上法院。新郎随后提起反诉,主张酒店构成消费欺诈应双倍赔偿基围虾款。4月28日上午,鼓楼法院就这起我国首例沙虾和基围虾之争作出一审判决:新郎支付余款;酒店构成消费欺诈赔偿新郎41份基围虾一倍的款项,共1.4万余元。
评点:判决结果应该说是让人欢欣鼓舞的,也有助于增强我们的鉴别力和自我保护力。但沙虾和基围虾好辨认,防盗门和防撬门就难区分了。
2、开发商伎俩
楼盘防撬门冒充防盗门
南京一小区的业主发现开发商给自家安装的是“防撬门”,而购房合同上的约定是“防盗门”,业主要求开发商重新安装“防盗门”未果,于是66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栖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对此开发商表示,仅仅是标签贴错了。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商换门。
评点:有时候您再睁大双眼,也难免受骗。这个案子还好,因为防盗门和防撬门还是有区别的,但有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是“入户门”,这你没辙了吧?吃的住的我们都说了,现在来看看购物。现代人购物跟着广告走,而广告中最多的是名人广告。没办法,名人有名人效应嘛。但名人代言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东西。
3、名人广告
郭冬临张铁林做广告遭诉
张铁林和郭冬临大家都知道,一个皇帝扮得像,一个小品演得好,自然找他们做广告的厂商不在少数。他们做了什么广告相信您从电视上也看到了。受他们广告的鼓动,南京李先生买了一袋汰渍洗衣粉,一老太买了参龟固本酒,但他们都发现效果并没有广告中说得那么明显,于是将两位名人告上法庭。白下法院审理认为,从法律上讲,明星与普通人代言广告的注意义务应当等同。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而不是广告代言人。2007年7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求。
评点:官司虽然输了,但至少给名人们提了个醒。洗衣粉也好,参龟酒也罢,虽说效果不佳,毕竟害处不大,下面的事就麻烦了。
4、甲醛超标
甲醛超标 销售商赔偿
2004年12月,季小姐到江东路一家具城买了组六门橱。但新橱的气味很重,季小姐总感到头昏脑涨,身体乏力,不断感冒,皮肤还有过敏症状。到医院被医生诊断为“过敏性紫癜”。医生还说病与污染源有关系。季小姐认定与新买家具有关,便去找卖家具的交涉,但销售商根本不认可她的说法,让季小姐拿出证据。
2006年8月,季小姐将销售商告上鼓楼区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8.53万元。最终,鼓楼法院作出判决,销售商赔偿季小姐2万余元,退还货款11000元。
评点:实际上,毒家具损害我们身体的事很多,只不过没上面的这么严重,但我们要防患于未然。比如可以和销售商签订合同,约定甲醛等气体含量的标准,以及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商品或服务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但也有强势的,下面这位就是。
5、荒诞发票
一次交了103年寻呼费?
2003年,南京一家寻呼台居然给汤民开出了一张服务期到2106年,共计103年、1240个月的“豪华”发票。当时寻呼机服务费是每月35元,这样算下来,这位客户应该缴了43400元。2005年,寻呼台停止了寻呼业务。汤民就来找寻呼台退钱。寻呼台拒绝了,说是电脑打印错误。汤民不服,今年年中将寻呼台告上玄武法庭,要求退费42455元。法院认为,发票中载明服务期到2106年8月17日,但当年寻呼机市场已经萎缩,一次性交纳103年的寻呼服务费显然不合常理。法院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点:这是个百年难遇的荒诞官司,让人匪夷所思。但汤民对他为什么要缴103年的寻呼服务费原因的解释倒是值得一些服务部门好好思考一下:他向营业员抱怨每月缴费太麻烦时,营业员斜着眼睛问他,你能缴多少钱?他一气之下,就缴了103年的。当然这个理由不可信,但很多纠纷是因为一些部门的服务态度太差却是事实。说了这么多现实的具体的事,我们再来“虚拟”一回。
6、虚拟财产
网虫卖“卡密”赚百万
现在有多少人上网不玩游戏的啊?不要看电脑里的东西是虚拟的,不能像白菜一样按质按量计价,但也有人能从中牟利。网游可是造就了很多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但既然有利益,也造就了很多罪犯。南京有几个网虫,发现了个生财之道,用QQ登录腾迅财付通游戏点卡销售网站,利用网络服务器程序漏洞,连续不间断地多次点击“付款”按钮使服务器程序出错,从而骗取游戏卡的密码,再打折在网上销售牟利。到了今年年初,该方法在南京多家网吧传播蔓延。二十多个网虫在2007年头三个月内,以这种方法获利100余万元,成为江苏首例网络虚拟财产诈骗案。南京下关检察院将此案审查起诉至法院,法院也陆续展开审理工作,目前已对其中一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评点:据说网游可以开发智力,这一点没有明确证据,但网游害了很多未成年人我们是历历在目。说这个案子是想让那些沉迷于网游的学生哥学生妹们知道,网络是虚拟的,但牢房是真实的。快回去做作业,少进这些娱乐性场所。说起娱乐场,南京以前有个著名的地方,叫红粉佳人,不过前段时间被查封了。
7、 佳人老赖
“红粉佳人”被查封
红粉佳人在新街口,曾是个有名的娱乐场,租用的是红泥酒店的房子,但佳人长期欠着红泥的大笔租金,为此双方打了多次官司,但问题一直没解决。2007年6月,经南京白下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红粉公司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2007年7月26日,红泥酒店向白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找红粉公司领导人谈话,但佳人拒不还款。2007年9月18日,白下法院执行局强制将公司迁出,公司的100多个门被贴上封条。
评点:还是那句话,官司好判执行难。白下区法院这件事做得好,对付那些“老赖”就应该狠,这种狠是正义的,还有一种狠叫做凶残。下面要说的是凶残的人。
8、车内割喉
恶魔割喉抢劫女教师
2007年1月20日下午,南京某大学的杨老师和丈夫及女儿到南湖路一家超市购物。晚上6点多钟,杨老师一个人从超市出来,在车内等候家人。但家人再看到杨老师的时候,她已死亡,喉咙被残忍地割断了。经现场勘查,警方发现,除部分财物外,杨老师并没有丢失其他东西,也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警方分析,歹徒可能是尾随在杨老师身后,趁她开车门时,同时拉开车子后门,悄无声息地钻进车内行凶。此案在当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4月16日下午,警方获取一条重要线索,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李学林有重大作案嫌疑。18日凌晨,专案人员将李学林抓获。12月18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李学林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学林表示服判不上诉。
评点:遇到这样的恶魔能说什么呢?只能自己小心了。
9、变态老公
太“爱”妻子连杀4人
5月12日晚上9点半左右,南京市栖霞区发生一起凶杀惨案,苏育武将妻子和另三名男子杀害,然后潜逃。南京警方迅速展开侦破工作,调集大批警力,在全市范围内缉查布控。2007年7月2日,逃亡中的苏育武在安徽省合肥某市场盗窃三轮车时,被合肥警方抓获。7月3日凌晨苏育武被押解回南京。震惊南京的“5·12”特大凶杀案终于告破。11月7日,南京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上,苏育武还振振有辞地说,他太爱妻子了。最终,苏育武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评点:对这么残忍的人,我们无话可说,还是让法院说。最后说一件未了的官司,也是本年度著名的官司。
10、 融众房产
“融众案”波澜再起
融众曾是南京一家有名的房地产商。2007年8月2日,融众被发现滞留、挪用购房人房款,房产局给该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融众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已挪用的房款。随后该公司公布了3年还款计划,但是受害业主并不接受。
2007年8月14日,26户购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融众事件”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
9月24日,白下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南京融众和银行、公证处及担保公司都被推上被告席。
10月30日,法院一审做出判决:融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业主购房款;省建行、恒泰担保公司、银佳监理公司、市公证处等在其提供相关服务时,均违反了其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的基本注意义务和特别注意义务,在客观上导致了融众侵害业主合法财产权益的后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月13日,即“15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被告方中,除融众未提出上诉外,银行、担保公司及公证处均提出上诉,其理由,主要是在“融众事件”中他们没有“注意义务”。由于这几方提出上诉,一审判决便不能生效。于是“融众事件”再起波澜。
策划 陈迪晨
记者 杨民仆 吉启雷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