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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买便宜安置房 骗了近200万购房款
  本报讯 一名房产公司下岗职工,谎称能搞到福利房和拆迁安置房,先后与亲戚、朋友、邻居等签订了30份虚假协议书,先后骗取24名被害人的购房款共计195.7万元,案发后,骗子李欣竟拒不退还赃款。昨天上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今年45岁的李欣曾是徐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2003年初从公司下岗,此前十多年,李欣在公司一直负责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在亲友和熟人印象中,从他手中通过“操作”,可以买到价格很低的拆迁安置房。但在2003年李欣下岗后,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仍然以开发公司“能人”自居,并向亲戚、邻居、朋友吹嘘自己可以帮助买到拆迁安置房。从2003年至2007年间,李欣私刻了徐州市拆迁办公室拆迁鉴证章、徐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等,与24名受害人签订了30份虚假的拆迁产权交换协议书,共骗取了195.7万元购房款。

  昨天,徐州中院法官王胜宇告诉记者,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每平方米至少存在着上千元的差价,李欣正是利用购房者贪便宜心理,大肆诈骗。案中涉及的24名受害人,有的是他的熟人,有的是他多年的邻居,甚至连亲戚也不放过。 (慈延年 刘娅琳 郭小川)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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