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擅改孩子姓可打官司改回来
2008-08-27 06:46:06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接听时间:
26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
唐迎鸾(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王先生:我和前妻离婚后,小孩给了她,但她未经我同意擅自将小孩姓氏改换跟随她自己的姓氏,我要求恢复姓氏她不同意,根本没有协商的余地,现在我要将小孩姓氏恢复过来该怎么办?
唐律师:此行为是侵害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母权利的侵权行为,你可以通过起诉责令恢复原状,即恢复子女原姓氏。
周先生:我爸爸在工程队工作,几天前发生工伤右手大拇指全部断了,不知道他们该赔多少钱?
唐律师:先由单位去申报工伤,然后到劳动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看构成几级伤残然后才能计算到底要赔多少钱。
郑先生:我的牙齿被人打断一个,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呢?
唐律师:你可以根据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即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周女士:我和老公没办结婚手续,但生下小孩,已经八岁。现在老公在外花心,我想彻底分开,应该怎么处理?
唐律师:因为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你可以不再和他同居,至于财产问题如果可以协商那么就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朱先生:我是农村的,自盖了一套房屋。我去年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李某给我定金1万元,约定将我自盖的房屋转让给李某。后李某反悔,不想买此房屋,要求将定金返还给他。我可以不给他吗?
唐律师: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个人无权私自买卖宅基地,你们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双方都有责任,故应依照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来进行处理,你应当将李某的定金退还给他。
吉启雷 整理
28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贾媛媛律师。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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