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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售经适房 卖了可以收回来
  接听时间:25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袁胜寒(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郭先生:我朋友欠我8000块钱以及价值2000块钱的手机一部,我有他写的欠条。到还款期他不还我,我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他没钱,能否告他父母?

  袁律师:你只有权向你朋友主张权利,无权向其父母主张权利。你朋友是年满十八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赵先生:我2004年时分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在铁心桥,母亲把它卖给了一个亲戚。想问一下,我如果想要收回来,可以吗?

  袁律师:经济适用房是享受国家特殊政策的房产,只有能够享受经济适用房待遇的公民才能申购和购买,取得经济适用房后五年内不得过户,如果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没有超过五年,不要说你母亲就是你本人也不得出售。因此,如果该房被非法售出并被他人占有使用,你有权要求购房人迁出,如其拒绝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孙先生:楼上住户装修房子,在卧室内建了一个卫生间,现在我家卧室天花板每天都在漏水,找了物业公司也无法解决,请问律师能否诉讼?

  袁律师:根据《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装修禁止将房间、阳台等改为卫生间,因此你家卧室漏水完全是因为楼上住宅违法装修造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楼上住户将卫生间拆除,恢复卧室原来状态,因漏水给你造成的损失楼上住户也应予以赔偿。

  吉启雷 整理

  27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袁晓明律师。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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