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区三天加班最少可拿273元
2008-08-28 06:42:28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今年中秋节从9月13日到15日放假三天。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8小时。那么以南京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日工资应为85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39元。这样算来,如果14日正常工作8小时,加班费最低应为117元,如果是在13日和15日加班,每日最低不少于78元,中秋期间3天加班则最少可拿273元。 (陈珊珊)
编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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